【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什么和什么】中国目前有两个特别行政区,它们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享有高度自治权。这两个特别行政区分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。它们在“一国两制”的框架下运行,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,并拥有自己的行政、立法和司法权力(但外交和国防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)。
总结说明:
| 项目 | 香港特别行政区 | 澳门特别行政区 |
| 成立时间 | 1997年7月1日 | 1999年12月20日 |
| 地理位置 | 位于中国南部,珠江口东侧 | 位于中国南部,珠江口西侧 |
| 行政级别 | 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| 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|
| 人口数量(约) | 约750万 | 约68万 |
| 面积(平方公里) | 约1100 | 约30 |
| 官方语言 | 粤语、英语 | 粤语、葡萄牙语 |
| 货币 | 港币(HKD) | 澳门元(MOP) |
| 政治体制 | 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 | 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 |
| 特色 | 国际金融中心、自由贸易港 | 旅游博彩业发达、中西文化交融 |
这两个特别行政区虽然与内地在社会制度、法律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,但在国家统一的大前提下,共同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。它们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历史和现实的尊重,也为两岸统一提供了参考模式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