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6】2016年,深圳市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,旨在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。根据当年政策,申请者需满足一系列资格要求,包括户籍、收入、住房状况等方面。以下是对2016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总结。
一、申请条件概述
2016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对象主要为具有深圳户籍的中低收入家庭,且家庭成员名下无其他住房或符合一定面积限制。同时,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稳定收入来源,并在家庭人均收入和资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。
二、具体申请条件一览表
| 项目 | 具体要求 |
| 户籍要求 | 申请人须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,且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定年限(通常为3年以上) |
| 家庭收入 |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深圳市规定的经济适用房收入线标准(2016年约为人均月收入8000元以下) |
| 住房情况 | 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,或虽有住房但面积低于规定标准(如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) |
| 年龄要求 | 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|
| 婚姻状况 | 离婚或丧偶的单身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|
| 信用记录 | 无不良信用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|
| 社保或个税缴纳 | 申请人需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以上,且当前处于正常状态 |
三、申请流程简述
1. 提交申请: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或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;
2. 初审:由街道办进行初步审核,确认是否符合基本条件;
3. 复审与公示:区级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,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;
4. 轮候分配:通过审核的家庭进入轮候名单,按顺序安排房源。
四、注意事项
-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资格;
- 每年经济适用房房源有限,需提前关注政府发布的申请通知;
- 若家庭情况发生变化(如收入增加、购房等),应及时申报变更。
以上内容基于2016年深圳市关于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相关政策整理而成,旨在为有意申请者提供参考。如需了解最新政策,建议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访问深圳市住建局官网。


